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寻衅滋事加故意伤害加轻伤应该要怎么受罚?

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政策来说,寻衅滋事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因为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那么寻衅滋事加故意伤害加轻伤应该要怎么受罚?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这种行为应该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管制和拘役。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量刑应当根据案情来决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故意伤害轻伤,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我们在阅读过上述文章中的一些相关处罚之后,其实我们也是在提醒各位读者朋友们,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是个性所为,而导致寻衅滋事最后触犯法律,从而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因为文章中我们讨论的,寻衅滋事加故意伤害加轻伤应该受罚就是在提醒着我们,犯罪是有多么的严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押与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关押与拘留的区别有哪些?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关押则是......


·无效婚姻中继承房屋规定是什么?
      无效婚姻中继承房屋规定是什么?无效婚姻中继承房屋规定是依旧按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法定继承。但是夫妻双方当事人并不享有法定......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


·买房土地使用权30年到期可以续期吗?
      一、买房土地使用权30年到期可以续期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


·当购房合同解约给违约金吗?
      当购房合同解约给违约金吗?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单位出具辞退证明,还需要解除合同签字吗
      单位出具辞退证明,还需要解除合同签字吗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无需签字用人单位此类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即可,无需在原劳动合同......


·侵犯公民肖像权赔偿是好多
      侵犯公民肖像权赔偿是好多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


·出卖亲生子怎样处罚 拐卖儿童罪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从拐卖人口罪演变过来的,现在拐卖14周岁以上男子的行为已经不能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近年来,出现了......


·公司股东参与管理要不要考勤
      公司股东参与管理要不要考勤公司股东参与管理需要考勤。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


·借名买房合同中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
      借名买房合同虽因规避国家限购政策、违背公序良俗而应认定为无效,但借名人在其后因消除了限购政策障碍并经相关行政机关确认符合申购存量住宅条件,已......


·一、租赁网签备案费用比例是多少?
      一、租赁网签备案费用比例是多少?出租一套住宅,需要缴纳的各种税大约为租金的15.5%,其中主要包括营业税、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相比而言,商业用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