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败诉上诉期限是多久?


  因为债务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会通知双方出庭时间,经过法院调查,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出具判决书。对于败诉方来说,可以通过上诉维权。那么,民事诉讼败诉上诉期限是多久?这个在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败诉方应该在拿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发起上诉,具体情况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民事诉讼败诉上诉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二、民事上述状包括哪些内容?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败诉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发起上诉。民事诉讼败诉上诉的期限是十五日,就是败诉方拿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可以准备好上诉状等材料,准备上诉工作。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当事人缴纳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


·离婚不划分夫妻房产?
      离婚不划分夫妻房产?可以吗?答案当然是可以的。在一般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房产进行分割,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决定不分割房产也......


·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在生活中,工作时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仍有一部分的公司并不签署合同,逃避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


·非法集资5000万元判多少年?
      在公司运转或个人中想要自己的利益获得最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难以从现有的金融体制中获得所需资金,则会进行非法集资。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需......


·集资诈骗从犯辩护词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具体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具体形式,两者的主要区别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集资诈骗行为,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集资款项......


·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怎么处罚
      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怎么处罚一、不按车道行驶怎么处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那些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那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


·不服裁定与不服判决怎么区分
      不服裁定与不服判决怎么区分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公司要不断的发展和壮大自身。如果发展不顺利就会被收购,......


·一、放弃产权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放弃产权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吗?放弃产权是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哪些?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哪些?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企业的发展不仅仅是需要一位优秀的领导者,一个精干的团队更需要在企业范围内有统一的技术标准、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