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元。
  
  
  双方确认:
  
  
  1、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依照相关犯规应得权益金为 元,乙方愿意放弃差额部分;
  
  
  2、在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事项均已履行完毕,双方无其他争议;
  
  
  3、承诺在签订协议并领取补偿金后放弃其他任何主张,不再就双方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事项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该协议的关键:
  
  
  1、补偿金低于法律保护是可以成立的;
  
  
  2、双方确认的第一条非常重要,如无第一条,则本协议亦不成立。
  
  
  二、工伤后员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是在工伤恢复了以后还是没办法胜任其他的工作,那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当中应该写清楚是要赔偿职工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的,可是有些职工是在工伤发生了以后,还没来得及工伤认定或者工伤鉴定之前就自己决定和公司私下解决这件事情了的话,那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在写的时候也是涉及到一系列的赔偿,赔偿的时间,支付方法以及赔偿完毕了以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用在当前非常常见,因为城镇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老旧房屋土地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老旧的房屋和土地都会因为城镇的发展需要被征......


·一人公司吸收其他股东入股可以吗?
      一人公司吸收其他股东入股可以吗?一人公司吸收其他股东入股是可以的,吸收入股后就不能是一人公司了。所以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手续,具体的变更......


·醉驾吊销后无证驾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吊销后无证驾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


·2023年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找那个部门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找那个部门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刑法最新非法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最新非法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


·超市摔倒人怎么处理,有哪些
      超市摔倒人怎么处理,有哪些情况一、在超市购物被人打伤,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还需要赔偿吗?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


·转租商铺要叫房东签合同吗?
      转租商铺要叫房东签合同吗?一、转租商铺要叫房东签合同吗承租人转租商铺时是不需要叫房东签订合同的,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合同,转租合同期限......


·一、领了结婚证财产怎么分配?
      一、领了结婚证财产怎么分配?分配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


·一、昆山醉驾无事故怎么处罚?
      一、昆山醉驾无事故怎么处罚?1、昆山交警查处醉驾,没有造成事故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处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12分,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判刑后......


·海口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海口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海口这些年的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城市规划也在不断的进行,导致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着征地拆迁。对于海口人们来说,征地拆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