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由于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往往都需要由监护人监护至其成年。在监护人的监护过程当中,对于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来说,父母以及监护人需要履行相关的责任以确保被监护人完成学业。那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的义务有哪些?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的义务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这里说的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父母是青少年子女法定的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义务,那么,未成年人依靠谁生活,依靠谁照顾,谁就是监护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哥哥姐姐或其他成年人,都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监护人的义务有两项,一是监护,二是抚养。
  
  
  监护就是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不让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二是帮助未成年人管理财产。三是帮助未成年人解决他们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例如,有一个不满6岁的男孩,他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双身亡,由于他父母生前参加了人寿保险,出了事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像这么大的事情,小孩子是办不了的,所以,他的监护人——奶奶就帮助他找保险公司,经过交涉,这个孩子得到了应得到的赔偿。在这件事中,孩子的奶奶就履行了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的另一个义务是抚养。未成年人从一出生到长大成人,需要吃饭、穿衣。需要上学,生了病需要去医院……做这些事情需要花钱,这些钱应该由谁来出呢?理所当然地应该由父母或其他的监护人来承担。如果父母以各种理由不尽抚养义务,那就是违犯了法律,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予支付,协商不成时,可以由 人民法院来裁决。
  
  
  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这种抚养不是无限期的。父母不能养子女一辈子,子女长大成人,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在父母年迈,生活困难时,子女还必须尽一份义务,赡养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
  
  
  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的义务有哪些该问题来说需要与实际的抚养条件相结合。按照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对于监护人来说需要履行的义务主要有监护以及抚养两方面。除此之外,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还需要予以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劳动期限的不同
      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劳动期限的不同,试用期是会不同的,虽然劳动期限一般是取决于当事人的合意,但是劳动期限对应的试用期......


·现在专门做房产中介生意的也比较多,我们称之为房产中介,其中主
      现在专门做房产中介生意的也比较多,我们称之为房产中介,其中主要就是起一个居间作用,联系买卖双方,提供相应的房产服务,然后从中赚取一些手续费,......


·关于虚假诉讼行为包括哪些
      关于虚假诉讼行为包括哪些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


·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书多久进行公布?
      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书多久进行公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存在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些行为是必须要先进行行政复议,才能够进行行政诉讼的......


·开完庭律师能知道结果吗
      判决前法官都是中立的,不能透漏判决结果,但现实中确实有法官透漏结果给律师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权利:1、律师有权根据自己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对法......


·房子未满2年交多少税未满2年的房子
      房子未满2年交多少税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税价的......


·该如何签婚内财产协议?
      婚内财产协议主要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对双方共有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等进行约定,这样有助于解决离婚财产纠纷,以及保护个人合法权益。那么在实际生活中,该......


·劳动仲裁庭前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庭前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仲裁庭前调解程序是启动诉前调解,由法官主持调解,然后双方当事人关于调解的一些内容达成一致的话,就签署调解协议......


·如何确定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
      如何确定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


·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区分是什么?
      一、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区分是什么?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咋算钱还是按照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咋算钱还是按照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房租进行缴纳就可以了,没有任何的变化。二、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