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质保金退还规定的时间有多久

?工程质保金退还规定的时间有多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两年)后返还。工程建设肯定不会少质保金,那么,工程质保金退还规定的时间有多久,质保金对于工程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工程的建设一般都是进行相应的承包,一旦没有质保金的约束,那么,建设单位对于质量的把控就不会那么严格没因为越严格其中的资金损耗就会较大。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对于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就质量保修金返还期作明确规定,实务中亦未形成通行惯例,由此造成了质量保修金返还约定的多种缺陷,当前,保修金返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承包方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四)的规定,约定“待工程交付使用后一年保修期到期后返还”。适用此规定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当事人混淆了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正如上文所述,质量保修金对应于缺陷责任期,故将保修金返还期约定与保修期相关联似有不妥;其次,此约定概念上比较模糊,保修金返还期仍不明确,是保修期期满后一年返还呢,还是交付满一年后返还?在理解上存在歧义,不利于实践操作;再者,即便尚不存在概念上的歧义,那么保修金具体是在一年后的哪一期日返还,亦未明确;2、笼统约定“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情形。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不同专业工程有着不同的保修期限,而约定却没有考虑到保修期的差异性,这将会给保修金返还造成障碍,即是采用5年保修期满后返还,还是2年保修期满后返还,亦或是待最长保修期满后集中返还,还是分别依照各专业工程保修期满后分段返还呢;另外,法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甚为长久,在正常施工、使用和正常维护的前提下,一般为50—100年,若是待此保修期满后返还保修金,似有克扣工程款之嫌,如此势必会增加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使得本就利润有限的工程业务亏损,显失公平;此外对于保修期满后的返还期日亦存在约定不明的问题;3、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两年)后返还”。此约定明确了保修金返还期起算日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一致,符合保修金与缺陷责任期相对应的要求,然对于具体返还期日并未明确,易引发结算纠纷;4、未约定保修金返还期的情形。实践中不乏有疏于约定保修金返还期的实例,施工单位在索要保修金时,建设单位或以保修期未届满为由拖延返还,或以施工质量存在缺陷为由恶意克扣,此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四)的规定,其一,在补充协商不成且合同无其他相关条款的情况下,保修金返还可以适用最长二十四个月(两年缺陷责任期)的交易习惯,要求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最长两年后的特定期日返还;其二,在给予合理准备时间的情况下,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限期履行返还义务。以上就是对于工程质保金退还规定的时间有多久问题的回答,对于许多人建设企业来说在从事这一行业时,肯定会对质保金有着较为详细的研究,又因为质保金就决定了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一旦工程除了问题,所属企业就不会有市场生存的空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


·对方隐匿的财产如何分割?
      对方隐匿的财产如何分割??根据上文所说,离婚时发现对方转移、隐藏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


·银行员工非法集资处罚的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非法集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的各个行业都会存在,比如说我国的银行行业,经常可以看见的是银行的员工进行非法集资,他都知道我国对于非法集资行为有着......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有什么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


·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
      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一、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在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是一个法律术语,通俗点讲,也就是夫妻感情不和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但夫妻感情破裂有一定的标准,普通的夫妻大吵大闹不能算是感情破裂。......


·检察院调查证据的方法包括哪些?
      检察院调查证据的方法包括哪些?一、检察院调查证据的方式有哪些?关于调查取证的方式,一般是非强制性的,只有当审判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时,才使用......


·欧盟专利申请费用包括什么?
      欧盟专利申请费用包括什么?(一)官方费用一件普通欧洲专利申请,如果文件、费用均在公约规定的期限内准确递交,不涉及因期限届满补缴文件或费用产生的滞......


·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中,很多人听说过违约,但不知道什么是违约,更不知道如何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其实房屋买卖中的违约和其他合同违约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指合......


·2023减刑假释新规定有什么?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第七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


·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如果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