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我们知道,离婚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的,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下落不明。先不说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很少,即使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实践中也通常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满足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
  
  
  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起诉离婚一审不判离上诉是什么原因,在近几年中,选择离婚的夫妻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进行婚前财产分配问题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上发生纠纷,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手段进行解决,希望以上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幌子去买房,实际上却还有夫妻的情意,这样看似双赢但是这实际情况不为您所知,所以我......


·国家赔偿复议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公民的合法权益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越来越有效地得到保障。在我国,如果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的人......


·不能定性要拘留多久时间?
      不能定性要拘留多久时间?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中华人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确立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确立保险标的一般就是指保险的对象。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后,也就是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会一直受到外部......


·办理继承过户需要材料有哪些
      办理继承过户需要材料有哪些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


·死亡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是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每一种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有一定的差异的,而,死亡司法鉴定是一种常见的司法鉴定的类型。那么,死亡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呢......


·赠与占有改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占有改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有的人虽然自己没有吸毒,但却在其住所发现了私藏的毒品,对于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


·用终身监禁可以代替死刑么
      用终身监禁可以代替死刑么不可以,目前没有这个法律。(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后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后,在出险法定或者是约定的情形之后,民事主体可以提出解除的请求,若不是由于劳动者本人的缘故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是可以得到相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