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

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不签字的处理方法如果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可以到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二、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员工不签字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时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致使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无法送达本人,给企业管理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即使是续签,用人单位也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才能生效,私自更改劳动合同以此来默认为续签的合约,这种做法是单方面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的手段强迫劳动者进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劳动的、用人单位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违反法律的规定,存在严重剥削压榨劳动者,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这三种情况,员工不用告知用人单位,可直接离职并向单位搜要赔偿,如果单位拒不付的,可以向法律起诉获得赔偿。三、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劳动者签字的劳动合同无效!不管是签订劳动合同还是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才有法律效应。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其中明文表示:“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任何一方没签字,合同都不能生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在近几年中,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大部分的劳动者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不仅可以规范双方的行为,也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也要按照规定足额并及时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新婚姻法财产分割 婚后拆迁咋分 离婚咋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财产分割婚后拆迁怎么分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多少天?
      行政拘留行政处罚中最严重的,一般的行政拘留是不允许超过15天的,因为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如果行政拘留的时间太长,就可能造成不符合行政处罚精神的状......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后我们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您很清楚,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所签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必需的,任何人不能随便取消。当然,有些主客观的原因......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个人等符合条件者可以对特定的土地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也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哪三种?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关于合同的履行都是比较重视的,因为毕竟合同签订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合同得到履行,同时也规定了抗辩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


·子女改姓能否不给抚育费
      子女一般都是跟随父亲姓的。当然也有跟随母亲姓的情况,但毕竟是少数。而实践中,夫妻离婚之后,女方抚养子女的可能会将子女改姓。那么此时,子女改姓......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是否可申请注销?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是否可申请注销?不可以,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中......


·套牌车在路上出车祸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正常的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都要联系相关的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判定相应承担责任的比例,来进行赔偿。那么如果是套牌车发生了交......


·个人非法集资700万要判多少年?
      近年来,在投资理财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多发,给不少老百姓带来了严重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按照集资......


·农村征地中,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签字?
      农村征地中,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签字?《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为了跟上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需要改革创新,根据自身功能转型成为合适的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