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证到期过户吗可以吗?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如果有土地使用权的话一般都是会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在所有的情况都是有期限的,所有说肯定会有到期的情况。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方面的事情我们也需要注意。那么土地使用证到期可以转让过户吗?
  
  
  可以过户。请持原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转让协议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关于土地和房产的问题,各地还不一样,有的先办土地证,再办房产证,此种情况居多。但也有特殊,先办房产证在办土地证。
  
  
  所以,你要根据当地情况作出相应的选择。
  
  
  关于土地证过户,专业叫法是土地变更登记。
  
  
  根据你的情况,划拨土地要进行变更登记,当然是继承了。
  
  
  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把划拨地变为出让土地,然后在根据国土局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需要的手续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旧的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领取新土地使用证。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对于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可以过户吗的问题我们国家说明的是非常的清楚的,对于这个问题是可以进行过户的。但是过户之后土地使用证也是到期的,所以说是要进行续费的。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远远不止这一些,所以说我们还是需要注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礼金吗?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礼金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


·肇事导致人员死亡怎么处罚
      肇事导致人员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何种比例的责任,是否存在逃逸,是否因其逃逸而致人死......


·人防工程检测哪些内容 人防工程是在战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而
      人防工程检测哪些内容人防工程是在战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而建设的地下防护建筑,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规范人防工程的建,需要对人防......


·农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现在的农村与之前几十年代的农村相比,变化非常的大,现在每家每户基本都是洋楼,之前土楼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并且,偶尔会有政府开发什么项目,所以......


·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


·民事诉讼主体不合格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主体不合格的法律规定一、当事人诉讼资格的要求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适......


·结婚证丢了能告老公重婚吗
      结婚证丢了能告老公重婚吗?结婚证丢了也可以搞丈夫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结果会怎样?
      抚养权对于母亲来说,是任何东西都可以放弃的。十月怀胎的艰辛,是母爱的升华。为了孩子,作为母亲,甚至会通过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那么,通过女人结......


·工伤法律援助要多少
      工伤法律援助要多少钱,有什么条件?一、申请法律援助怎么收费?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


·强制隔离戒毒能否监外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能否监外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不存在监外执行。只有所外就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