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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职务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

监护人的职务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所以一旦涉及这类问题就要了解有关的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多少人知道这类规定,一般情况下,监护人的职务就是涉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维护,无论是自己孩子人身问题,还是有关的财产问题,只要是孩子的就要维护。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③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
  
  
  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由有关行政机关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所以监护人的存在具有法律上的意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监护人的职务更多的是照顾我们的生活,以及帮助我们学习,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我们对自己的监护人要有充分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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