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走私缓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走私是一个犯罪的黄金时期,随着国家对于法律的逐步完善,近几年走私犯罪越来越少,但是面对利益有的人还是会铤而走险,走私的判罚会依据案件的性质,如果不大,则判罚的结果较轻,缓刑的可能性就会较大,但是一旦案件较性质较为恶劣,后果就会较难处理。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上诉的,改判走私缓刑的可能性很小。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只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低刑也在三年以上。
  
  
  二、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走私对于国家的经济稳定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最为重要的是冲击市场秩序的稳定,所以,一旦自己涉及这类犯罪就应该积极的收手,如果自己被有关部门抓获,那么后果就会十分的严重,因此,对于这类犯罪最为关键的就是提高自己的自控性,理性对待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量刑的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


·入职以后工资少该怎么办
      无论去哪家公司单位就职,都会提前知道薪资待遇。而在如今良莠不齐的信息海里寻找工作,常常会被误导,导致了入职后实际工资并未与所谈的工资一致。而......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会受到什么处罚 ?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会受到什么处罚?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会受到什么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履约保函格式范本怎么写
      履约保函格式范本怎么写履约保函格式范本编号:致:(受益人)鉴于:本保函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贵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或申......


·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什么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什么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
      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


·对外贸易管制手段都有哪些
      对外贸易管制手段都有哪些我国现在的对外贸易量在世界上也是屈指可数的,通过对外贸易可以很大程度的提升我国的经济发展,并且也能够和一些发展水平较......


·一、夫妻财产公证在哪儿办理?
      一、夫妻财产公证在哪儿办理?夫妻财产公证是去当地的公证部门。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不用公证,同样会受法律保护的。夫妻财产......


·法律上对于职务作品如何判定
      一、法律上对于职务作品如何判定?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


·诈骗罪的认定,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只要构成诈骗的事实
      诈骗罪的认定,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只要构成诈骗的事实,就可以进行认定。微信诈骗就是一种常见的诈骗的方式。在进行被骗之后,我们要及时的......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特征?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特征?对于不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或者是没有时间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机构或者律师从事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