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指定监护人证明格式:监护人证明书(1)若被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证明格式:监护人证明书(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二、监护人证明书如何办理: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这个时候我们就能够了解到监护人的一些相关基本概念,其实我们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这就能够知道,对于监护人来讲的要求是有多么的严厉,上述文章中就是关于法定监护人证明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约定百分之十违约金是否合理
      合同约定百分之十违约金是否合理一般是合理的,按法律的规定,违约金最高限额应该是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网络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有哪些侵权行为?随着互联网快速的发展,与网络相关的许多内容都受到产权保护,比如软件开发、企业客户资料、电子出版物、数字化......


·一、无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无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无故解除无股东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应该是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离职前12个月的......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费50元至300元之间不等的诉讼,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法律规定侵害名誉权怎样起诉?
      法律规定侵害名誉权怎样起诉?侵害名誉权,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权纠纷之诉,然后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原告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相关的证据材料等等向法......


·一、全险撞行人误工费赔偿是怎么样的?
      一、全险撞行人误工费赔偿是怎么样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申请文......


·诉讼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诉讼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


·对商品房的交付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如果
      对商品房的交付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如果房屋不满足法定的以及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具体来说,开发商交房......


·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该如何算
      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不行使撤消权,撤消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一、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一)应当为房屋情况概述,有着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