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轻微肇事逃逸法院怎么处罚?

轻微肇事逃逸法院怎么处罚?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撞到人,本来赔人医药费就可以了,具体多少双方协商但是你逃逸,罪上加罪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者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应当向公安交通机关报告,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赔偿,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这要看你的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损失,轻微伤,重伤,还是死亡。如果是财产损失,轻微伤的,一般是赔偿加罚款,如果是重伤,死亡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规定
  
  驾驶人对未造成重大伤害肇事逃逸的,进行15天以下拘留,扣证、处200至20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且逃逸的处3-7年徒刑,吊销驾照,终生禁驾。
  
  逃逸至人死亡的处七至十五年刑。可以搜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规定:驾驶人对未造成重大伤害肇事逃逸的,进行15天以下拘留,扣证、处200至20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且逃逸的处3-7年徒刑,吊销驾照,终生禁驾。逃逸至人死亡的处七至十五年刑。
  
  根据刑法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先确定是不是逃逸。
  
  赔偿方面,所有的合理赔偿都是有规定的,具体规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主动回来的就不是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1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一、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综合以上规定,对肇事司机的处罚如下:
  
  1、需要赔偿被害人的一切损失;
  
  2、被记12分;
  
  3、吊销驾驶执照,且终身禁驾;
  
  4、有可能被拘留15天;
  
  5、至少被罚款200元,有可能被罚款2000元。看情节。
  
  无论交通事故有多严重,都不要第一时间离开现场,选择逃逸。其实选择承担责任要付出的代价远比肇事逃逸付出的代价要小的多,因为在承担责任与逃逸之间,一旦你选择了肇事逃逸,不论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是什么,你已经选择了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
      离婚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


·雇佣童工导致什么结果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而在我国关于童工的定义也就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的话,则就会产生一些不利......


·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当然取保候审。有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必须在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危害社会的危害性的时候才能够进行举报......


·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一、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1、执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申诉、控告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对于......


·发现入室盗窃报案多久有效
      入室盗窃报案多久有效发现被入室盗窃后,不管过多少天报警,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犯入室盗窃罪量刑标准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


·房子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房子继承过户怎么办理?一、房子继承过户怎么办理?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是无......


·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吗
      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吗现在因为医疗纠纷的而产生的恶劣事件很多。患者和医者在承不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的问题上各执一词。很多人认......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第五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


·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提及离婚这两个字,除了您想到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不下去了,再就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即婚后就属于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


·印花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
      印花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