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吸毒史动态管控是多久可以取消?
吸毒动态管控一般是三年的时间,经过戒毒委员会评审认为康复的可以解除动态管控。
相关规定:
《戒毒条例》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二、吸毒怎么处罚?
1、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发其他犯罪,吸毒人员犯什么罪,按什么罪处罚。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者强制措施。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还应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
强制戒毒,不属于处罚,属于强制措施。目的是对吸毒者进行治疗和教育。由于强制措施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最好是动员吸毒者自愿戒毒,动员无效的,公安机关有权利决定强制戒毒。强制戒毒的时间为两个月,提前戒毒的可以提前出院。
3、劳动教养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强制措施。劳动教养不由法院判决,也不由公安机关裁决,大城市政府设立专门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问题。
4、行政拘留和强制措施不用经过法院判决,可能造成政府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受到治安拘留处罚或者被采取劳动教养措施的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就约束了政府不得滥用治安处罚和强制措施。司法实践中也很少遇到吸毒人员起诉公安局和政府的。
5、对吸毒人员采取治安处罚和强制措施,是为何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吸毒人员家属的要求。对吸毒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如果查出吸毒人员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或者有引诱、欺骗、强迫、教唆、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则要按照《刑法》相关条文处以刑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吸毒对于我们来说是千万不可以碰的,因为只要染上了,那么这辈子就真的可以会毁了自己,吸毒不是犯罪,不会判刑,但是吸毒是违反了法律条例,那么就会被拘留,并且罚款,所以,远离毒品,才能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才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占罪有什么法律特征?
侵占罪有什么法律特征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
·越权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效力?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的现象。那么,越权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效力呢?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由特殊原因造成的,所以对于此类合同的效力一......
·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则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则是什么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违反制度辞退通告合法的吗?
违反制度辞退通告合法的吗?违反制度公司公开辞退通告是合法的。公司想要辞退员工的时候是需要满足辞退的一些条件的。公司辞退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
·一、对于假释考验期一般多久?
一、对于假释考验期一般多久?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
·刑事案件中犯人自我辩护可以吗?
刑事案件中犯人自我辩护可以吗?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
·安徽农村拆迁土地的赔偿的最新标准
安徽农村拆迁土地的赔偿的最新标准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安徽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安徽省房屋......
·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么
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么一、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一体化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一体化有哪些?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
·法院决定逮捕后宣告无罪的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法院决定逮捕后宣告无罪的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申请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