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资格是可以依法改变的人民法院根据是什么?
《民法总则》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根据《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更换法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
监护的设立即监护人的选任。对此,存在四种方式:
(一)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二)指定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指定监护有两种情况:
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2、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在委托监护的情形,除有特别约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在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监管期间致人损害的,如果有关机构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遗嘱监护
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
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
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
综上所述,在家庭中尤其是孩子都是需要成年人的监护才能够最基本地保证其成长的环境和物质供给,如果原本的监护人不称职的,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变更监护人的案件时都会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真的需要变更或者变更后的人员资格确定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私自离职劳动合同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员工私自离职劳动合同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员工擅自离职,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依然存续。对员......
·广州五险一金有什么卡,有哪些作用?
五险一金是我们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所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关系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对于生活保障也有着一定的作用,通常是我们衡量企业好坏的标准之一......
·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医疗机构做工伤鉴定。那么,201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
·一、买卖不破租赁被告方可以上诉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被告方可以上诉吗?可以,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
·公司合同章是否要备案
要备案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凡是带有公司名称的章都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备案,其中业务专用章可以备案......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同居纠纷怎样处理 如何处理同居纠纷
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一般属于未婚同居。在我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发生同居纠纷......
·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在住院治疗期间,可能需要由专人对伤者进行生活上的护理,由此在日后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护理费的赔偿。那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
·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单位员工,其实法律方面都是赋予了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但在实际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需要看具体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