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酒无证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醉酒无证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如果只是单纯的没有驾驶证却驾车的话是简单的违章行为,但醉驾无证还肇事逃逸的整个过程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在交通运输后逃逸还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法官可以在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之间酌情判决,最终不管是被人民法院判处了几年的有期徒刑还有罚金,该赔给被撞者的也必须要赔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不同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混淆,有时候往往是用单位故意造成的。而不懂得两者区别的劳动者有时候会吃哑巴亏。那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不同呢?现在,......


·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吗
      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吗一、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吗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


·侵犯肖像权一般赔偿多少钱?
      侵犯肖像权一般赔偿多少钱?一、?侵犯肖像权一般赔偿多少钱?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依据《最高人民大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
      在夫妻财产中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而一般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相对应的,法律中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完全归夫妻个人处置,离......


·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包括那有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


·老板加班不给加班怎么处理
      老板加班不给加班怎么处理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


·民事诉讼保全财产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保全财产范围是什么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


·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村民土地被他人侵占使用,归属不明等情况的发生。因此,为了证明其土地属于自己的,就......


·在我国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在我国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费吗?1、测绘费:测绘费按各区的具体情况定,如:普通住房是1.36元/平方,商业房2.04元/平方,生产车间2.72元/平方。......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节能、环保的代步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其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越来愈......


·如果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