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都需要什么程序?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都需要什么程序?
  
  
  买房子的时候需要经过的流程,包括签订购买房屋的合同,合同签订完毕之后,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
  
  
  二、买房注意事项
  
  
  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5、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为避免法律风险,购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6、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补充协议通常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承担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消费者在约定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在现代这个文明的时代,购买房屋所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需要观察一下房屋的质量,仔细的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具体的内容,还需要明确的有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违约责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1、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2、认真查阅、复制......


·酒驾逃逸妨碍公务怎么处罚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交警在查酒驾的时候逃跑了,这个时候还需要根据情节来进行确定,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妨碍执法罪以及交通违章,如果是发......


·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赔偿责任是那些?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出行都是汽车等代步,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怎样赔偿呢?汽车与电动车相......


·法律中要求的工程违约金的比例一般为多少?
      法律中要求的工程违约金的比例一般为多少?法律中要求的工程违约金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的违......


·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合法吗?
      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


·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如何理解实践合同?一、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取保候审重新办理结婚证可以吗?
      取保候审重新办理结婚证可以吗?一、取保候审重新办理结婚证可以吗?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遵守......


·法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新员工入职创意节目有哪些?
      求职者被公司录取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办好入职手续。对于员工来说,新公司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为了更好的融入到公司环境,和员工建立融洽的同事关系。人......


·车祸导致的原发性损伤什么时候可以做司法鉴定
      一、车祸导致的原发性损伤什么时候可以做司法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自我国成立以来,在社会市场上涌现了不少新兴的企业,不少中小企业也在改革开放的潮流中找到了发展机遇。新三板就是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