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肇事逃逸未发生人员伤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未发生人员伤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人员伤亡的话,不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二、其他法律规定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以下是三种责任详细介绍。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交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当中的加重处罚情节,但是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必须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没有存在人员伤亡的话,是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但是依然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包括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鉴定做不了的情况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做不了的情况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


·夫妻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俩离婚财产分割按照婚姻法当中的29条39条来进行一个平均的分配,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


·借款金额及延期还款时限:借款金额仍为原借款 整
      借款金额及延期还款时限:借款金额仍为原借款整,不另行增减。借款期限延长个月,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息,月日至年本延期合同......


·专利侵权行为的规定有几类?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规定有几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


·1.没有好的学区
      1.没有好的学区现在买房,小孩是否能够就近上学已经成了重要因素之一。俗称学区房,是大多数人买房的第一选择。毕竟孩子的教育马虎不得。2.小区环......


·离婚起诉书要交几分
      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而此时一方又有很强的离婚意愿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就要求以书面的离婚起诉书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您知道......


·民事诉讼上诉费要交多少
      民事诉讼上诉费要交多少钱?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对一审裁决不服,当事人势必会提起上诉。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上诉请求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所以当事......


·补办的身份证有效期
      身份证是我们身份的证明,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的场合都需要用到身份证,如乘车、办理银行卡等。如果身份证丢失,应第一时间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补办,那......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各方对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或者事故责任方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各方对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或者事故责任方推诿不按照约定拿钱,当事人往往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事故责任方赔钱,交通事故诉......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要怎么确定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要怎么确定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要怎么确定(一)借、贷双方的履行地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