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

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二、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1、诉前咨询或委托专业继承律师2、确定纠纷管辖法院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3、写起诉书,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立案4、了解诉讼技巧,遗嘱继承相关法规遗嘱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被订立出来了,实际是否产生法律效力,还要看遗嘱是否满足了规定的生效要件。从实际情况来看,遗嘱无效的时候居多,因而订立遗嘱也要小心注意,要是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况,自然之后也就不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虚假诉讼的案件怎么处理?
      虚假诉讼的案件怎么处理?对于虚假诉讼的处理。没有实际的利益纷争,原告与被告之间恶意串通,通过诉讼的手段,拿到具有执行力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以达到......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


·检察院最迟多久报批捕?
      一、检察院最迟多久报批捕?检察院最迟一周左右报批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父母房产如何继承房产办理的
      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公司股权收购需要规避哪些风险?
      公司股权收购需要规避哪些风险?一、公司股权收购需要规避哪些风险?1、出资不实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法律......


·高利转贷罪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有个别企业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这些企业就将贷款所得资金借与他人......


·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
      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一、自然人股权质押需要公司同意吗自然人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公司同意需要公司章程中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公司章程中有规定......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四种,主要是:1、拘传: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二)
      合同号: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中国·北京·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


·一般众筹不就是非法集资吗
      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很多人都分不清楚众筹和非法集资,甚至还有很多人认为众筹不就是非法集资吗?为了解开您的这些疑惑,这次的内容就是众筹与......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为了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受到侵犯,法律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其中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如果发现后履行义务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