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公司申请的工伤认定然后又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一、公司申请的工伤认定然后又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所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则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时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包括: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3)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应在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情况
  
  (1)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2、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其实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也很有可能就是对当前职工的这场工伤事故是持怀疑态度的,不过也是想要通过工伤认定验证公司的想法而已,既然职工本人能够对工伤认定的结论提出争议,那作为公司来说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劳资双方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司法救济途径就是先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复议的决定仍然存在争议,就要走行政诉讼的程序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人证物证有哪些区别?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证据可以分为人证和物证,这两种证据都可以作为证......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会受到哪些处罚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会受到哪些处罚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


·借款人能不能要求延长借款期限
      借款人在还钱期到来之后没钱还是很常有的。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能不能要求延长借款期限?而如果借款双方就还款延期未能达成一致的话,那借款纠纷就势......


·工伤鉴定后需进行第二次手术费用谁承担?
      工伤鉴定后需进行第二次手术费用谁承担?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大的问题,无法补救的话,很可能会走到离婚这一步。除了财产分割,双方最关心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是归母亲抚养的,......


·我国对于拐卖儿童罪如何量刑呢?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的内容有:甲乙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涉及到房屋拆迁的事实与经过;约定补偿金的金额以......


·行政处罚信息如何消除?
      行政处罚信息如何消除?一、行政处罚信息如何消除有时候人们会有一些不当行为,而导致自己接受行政处罚。并且更麻烦的是这些行政处罚还会被记录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