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广州番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广州番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广州番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在哪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一般都是包括以上四点的,广东番禺的国土资源部门也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流程出证的。因为商品房的买卖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要等到房产证下来了以后,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证等材料,其实我们只需要把材料交给了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会通知领证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的方面1.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的客体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的方面1.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的客体,既侵害了国家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又侵害了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


·刑事诉讼法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法律上,有一种不举证不追究的默认共识。当然,这主要针对是民法,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我国的检察院就有职责提起诉讼。而任何人要打官司,最重要......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一、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有四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和解是指当事......


·失业人员的失业金谁支付
      一、失业人员的失业金谁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


·职务作品单位是无偿使用吗?
      职务作品单位是无偿使用吗?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这里的优先使用,是要支付一定报酬......


·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制拆迁
      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制拆迁(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一、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


·当事人肇事逃逸轻的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轻的怎么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


·一、复婚后再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一、复婚后再离婚协议书有效吗?依然有效。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


·阻碍医护人员履行防治工作的承担哪些责任
      阻碍医护人员履行防治工作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我国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就是为了处理我国公民申请专利时后的一切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可以对申请注册的专利作出符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