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好处?

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好处有哪些
  
  发生后,是否申报工伤应考虑二个方面:一是保证工伤员工应得的各项工伤待遇,二是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否申报工伤应考虑员工和企业利益的结合点。
  
  一、影响工伤保险费率的因素:
  
  1、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
  
  2、工伤保险费使用金额
  
  3、工伤发生率
  
  二、员工享受工伤待遇,涉及费用的支付分单位承担和社会保险工伤基金支付二部分:
  
  1.企业支付的项目有:
  
  ①工伤医疗费的社保工伤基金未报支部分
  
  ②停工留薪期工资
  
  ③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企业未派人护理)
  
  ④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社会保险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
  
  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⑧因工死亡,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⑨劳动能力鉴定费。
  
  从上述二个方面,可以看出公司申报工伤后,既有有利的一面,即社保基金承担一部分工伤赔偿费用;也有不利的一面,即企业一方面要承担工伤赔偿公司支付部分,还要承受工伤费率上调的可能。
  
  三、工伤申报的时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在一个月内企业未予申报、一年内员工也未申报工伤(剔除特殊个例),则超过了申报的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直接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极易引发劳资关系的恶化,影响和谐劳动关系,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社会声誉
  
  工伤认定的方式有着有关国家的规定,所属企业的认定是程序的必然,所以对于此类问题自己一定需要申请所属企业进行认定,这样不仅在法律中有所依据,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也有着重要的保障,因此在实际的生活中,自己一定要多注意这些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房产按什么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磕磕碰碰让一些夫妻面临离婚的问题,离婚也难免会遇到分割财产的问题,而如果对房产归属有纠纷的可以选择将房产进行评估再均分给......


·心脏病患者犯法怎么量刑
      会坐牢,有心脏病的人犯罪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抓人吗?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抓人吗?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有可能会抓人的,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


·在工地干活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干活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一、在工地干活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1、脑梗不属于职业病,突发脑梗与工作也无必然关系;且不存在死亡或者在48小......


·故意杀人取得谅解书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罪得到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情况要结合具体案情,结合是否有前科劣迹,是否有从重情节,是否属于升格量刑情况,是否有法定从重或从轻情节,但可以......


·一个案子最慢多久结案?
      一个案子最慢多久结案?民事诉讼案,一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二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2023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商标撤三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商标撤三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


·如何认定商标恶意抢注收费
      如何认定商标恶意抢注收费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


·在法律上
      在法律上,醉驾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现阶段,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绝大多数论者认为,醉驾是故意犯罪行为。因为醉驾是危险驾驶的一种情形,危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