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什么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

在什么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尽管交强险是每辆车都必须缴纳的保险,但是并不是所的情况交强险都赔偿,以下情形不赔偿:(1)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二、购买交强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投保人购买交强险要注意以下事项:(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购买的一种保险,其实也算是一种比较兜底的保险吧,我们发现很多商业保险都拒赔的,其实交强险也是会在责任范围和限额内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也要注意,其实交强险也是有不赔偿的情况,所以不能认为任何情况下只要购买了交强险就一定会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怎样查验二手房是否被抵押?
      一、怎样查验二手房是否被抵押?有以下几个办法可以查证:1、查看房产证,一般已办理抵押的房子房产证上都会注明。2、到房管交易中心交一定费用去......


·技术中介合同的法律定义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


·办公用房无偿赠与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办公用房无偿赠与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赠与人(甲方):————,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


·一、店面转租单方违约转让费退吗?
      一、店面转租单方违约转让费退吗?退的,只要是没有违约的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那么另一方就应当退回转让费,并且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需......


·拐卖儿童罪中儿童年龄是多大
      拐卖儿童罪中儿童年龄是多大?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儿童。不满一周岁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6周岁为幼儿,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


·关于检察院的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关于检察院的批捕是什么意思检察院的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一般职务侵占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职务侵占罪是怎么量刑的?职务侵占罪法律条文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量刑标准
      在对故意伤害行为定罪的时候,只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否达到了轻伤,那么就可以依法定罪了。不过日后涉及到处罚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具体造成的损害......


·河南打麻将罚款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打麻将罚款是怎么规定的?河南省规定:《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中,第二章第94项规定,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这主要有以下几项: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