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资金挪用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资金挪用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赃的;
  
  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刑法对于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是进行了精确化的,比如挪用资金30万或者挪用资金3万元没有归还的,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者被归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的,在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月,能够全部退赃的肯定是对量刑会起到很大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债权人名字的借条有效吗?
      没有债权人名字的借条有效吗?没有债权人名字的借条也是有效的,只要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该欠条就应该是认定合法有效,至于......


·遗产官司原告和被告哪个有利
      遗产官司原告和被告哪个有利哪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官司对哪方就比较有利一些。只要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即便找最好的律师,那么官司也是肯定会输的。......


·中国银行信用卡申请进度查询有什么方法
      一、中国银行信用卡申请进度查询有什么方法查看中国银行信用卡申请进度的方法:可以登录中国银行网站,然后找到在线申请信用卡服务,输入相关信息......


·离婚后一般给多少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离婚后一般给多少抚养费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


·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结婚登记实施条例之前对于事实婚姻已确认。最高人民法院......


·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依法判决,不会因为是否能赔偿而所所区别,法院判决有罪的,民事赔偿依旧执行,法院不判决有罪的,也不会因为无力偿还而改变。在民事赔偿方面,不管肇......


·非机动车醉驾会怎样处罚?
      非机动车醉驾会怎样处罚?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


·最高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相关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相关的公职人员因为挪用公款的话,可能会被判刑,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触犯国家的法律,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挪用公款的相关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根据相关......


·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退休年龄偏低,且其中大多数的劳动者拥有较高技术水平,身体也比较健康,这种现象造成了中国人力资源的浪费,所以出台了延迟退休年龄的相关方......


·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
      我国的犯罪具体可以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其中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严厉一些的。而在故意犯罪之中也是有更为详细的分类,那究竟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


·员工在外面有兼职可以辞退吗
      员工在外面有兼职可以辞退吗一、员工在外面有兼职可以辞退吗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