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有哪些?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表决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而针对公司表决权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依照上文,公司法中的表决权就是股东表决权,其中都详细的写明有关表决权的种种规定,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行使权利的主要体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的一个共通点,只是约定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结案?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结案?公诉案批捕后,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才会结案。刑事案件结案,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


·罚款和罚金的抵扣能够办理吗
      罚款不能够抵扣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


·诉讼离婚破裂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还有一种是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必须要达成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法官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那么诉......


·临汾肇事逃逸举报到哪里?
      临汾肇事逃逸举报到哪里?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应该注意什么?
      不知道您对法院的审判流程知道多少?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到了审判间段的时候会有一个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这就是今......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又可以叫做工伤鉴定,实践中,往往是由工伤职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又可以叫做工伤鉴定,实践中,往往是由工伤职工自己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在确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据此要求进行赔偿。那么工伤......


·怎么分辨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
      实践中,同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男女,有些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然而有的却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这就让很多人不能理解了......


·起诉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该如何写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法院往往会把孩子判给一方抚养,但是后期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我们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那你知道,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该如何写......


·老人的遗嘱怎么写法律生效?
      老人的遗嘱怎么写法律生效?一、老人的遗嘱怎么写法律生效?只要表达出了自己的真实意愿与规定的遗嘱形式来进行书写就可以保障遗嘱生效。《民法......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通知书是必须出具的吗?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通知书是必须出具的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简称为《规定》),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要求,询问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