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方想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方想离婚程序怎么走
  
  第一,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如果抚养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四,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五,就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六,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诉讼离婚是很多夫妻双方协议不成,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来完成离婚的一种救济方式。一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都会组织庭前调解,调解如果成功,那么就撤回起诉,但是如果因为撤诉了之后,双方还是没有办法继续生活要离婚的,只能自撤诉之日起六个月之后起诉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民法总则法人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法人的规定是什么一、新民法总则法人的规定是什么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


·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哪些?交通意外赔偿误工证明模板的内容有: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单位出具的误工减少证明,包括误工时间,月收入,减少......


·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一、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


·四川省工伤认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其实国家对于工伤认定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工伤认定当中的最关键的主体无非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除了对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规定以外,全国各地......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


·什么是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是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1、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定义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


·不安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的关系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的关系是什么?在合同法中我们常常能看到不安抗辩权这个名词,而在很多发生合同纠纷的案件里,起诉人往往会行使不安抗辩权来......


·刑事赔偿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刑事赔偿的实现方式有哪些?一、刑事赔偿的实现方式有哪些?刑事赔偿的方式主要有金钱赔偿和恢复原状两种。金钱赔偿是指以货币的形式计算损失支付......


·伤残等级9级非工伤,交通事故的怎样赔偿
      伤残等级9级非工伤,交通事故的怎样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离婚孩子抚养费及学费怎么给?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协议也可通过法院程序,那么对离婚孩子抚养费及学费该怎么给呢?家庭中孩子没有能力去养活自己,这时候父母是孩子的依靠,我国有......


·专利权的权利主体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