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济南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一、济南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1.缴费单位向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业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通过备案的,通知单位到申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未通过的,及时将材料退回单位。
  
  二、补缴材料
  
  我市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的个人,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个人申请补缴的,申请人应向户籍地或现所在单位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业务处(科)室办理补缴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补缴申请;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
  
  4.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证明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个人)》;
  
  6.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销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四、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劳动者在办理入职手续后,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劳动者在出现离职等特殊情况也会造成社保断缴,当社保断缴后也会给公民购买房产和车产方面带来影响,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劳动者也要及时的办理社保补缴。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者的工伤补偿的期限是多久
      劳动者的工伤补偿的期限是多久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门面签了合同房东毁约应该1如何赔偿?
      门面租赁合同房东违约赔偿标准(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最新婚姻法孩子分配如何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离婚孩子分配如何规定?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一、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


·刑法中销售假药罚金多少
      刑法中销售假药罚金多少?1、销售假药罚金需要根据销售金额确定,并没有准确的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


·阳江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阳江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土地对于您的重要性不需要多说,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因为拆迁而引发的各种的民生问题。其实,发生强拆这样的事件是各......


·知识产权诉讼如何取证?
      知识产权诉讼如何取证?一、知识产权诉讼如何取证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的定金不予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行纪合同不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


·被害人维权代理
        刑事案件中,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然会给被害人造成生命、身体、健康、精神、财产、名誉等权利的损害。对于犯罪行为,大部分由检察院代表......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承包经营合同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