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长沙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

一、长沙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为落实长沙楼市调控“923”新政,今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规定:非该市户籍家庭在长沙购首套房,个税或社保需连续缴满24个月。此外,9月23日之前不动产业务预约成功的,按“520”限购政策执行,之后的严格按“923”政策执行。该通知指出,在长沙市无房的非该市户籍家庭,其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缴纳时间从201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连续缴纳满24个月,方可取得购房资格;一次性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可;因工作变动尚有1至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欠缴的,可补缴。该通知同时规定,在长沙市购买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属于房产办证处遗项目的,可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二、社保补缴需要了解以下常识:社保中断是可以自己补缴的,如果自己缴纳五险一金的话,断缴期间失业、生育、工伤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三项都是由单位来承担的。个人需要补缴的是医疗险与养老险,因为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缴存基数的调整所以要尽快补缴,可以根据经济条件缴纳养老险。关于社保补缴的问题,如果是在户籍地缴纳的社保,可以选择补缴,也可以不补缴;如果不是户籍地缴纳的社保,则不可以补缴。个人进行社保补缴,是指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全数金额由自身出;而公司续交社保的话,个人只需出个人缴纳的金额。社保缴多缴少,到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时候有什么区别吗?是不是多交多得?社保缴费的年限越长,缴的费用越多,到退休时候领取养老金的金额就越大。(社保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最好在有能力的时候购买商业保险做为补充,这样退休后,生活就不会成问题了。)三、社保补缴有必要吗?社保如果不补缴会不会影响以后拿退休金?对于中途断缴的社保,如若不补交而导致社保缴费年限少了,直接影响到以后领取的退休金。可以选择由公司续交的。社保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才可以到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注: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社保补缴缴费基数和比例如下: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对于没有本地户籍的外地人来说,想要买房必须要连续的交足24个月的社会保险,才会有购房的资格。其实,社会保险的缴纳不仅会关系到买房,还会关系到孩子的升学,车牌照等方面的问题,所以连续缴纳社保是很重要的问题,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就不要指望补缴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逃犯自首和被抓如何区别
      自首跟认罪两词在定义上就有区别,自首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表示承认同时最关键的是自愿愿意承担后果和责任。认罪是表示只是认同这件事是自己干的。并没有......


·鲁商国际社区征地补偿标准
      鲁商国际社区征地补偿标准鉴于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一样,因此鲁商国际社区征地补偿的补偿范围以及补偿的金额都是需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子的。......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责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我国当前对误工费计算标准中关于误工时间的主要法律规定
      我国当前对误工费计算标准中关于误工时间的主要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简称1988司法解释)第143条:受害人的......


·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要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民,其中有一部分未成年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才需要负刑事责......


·诉讼中断与诉讼时效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中断与诉讼时效终止的区别是什么诉讼时效是中止跟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生是由、发生时间、法律效果等三个方面的不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


·销售现房的条件是怎样的
      按照国家的规定,不管开发商是进行现房的销售还是预售期房,这都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开始销售或者预售,否则的话开发商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是不允......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名下属于共同的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名下属于共同的财产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


·欠钱不还一年拘留几次?
      欠钱不还一年拘留几次?朋友有难时,我们总会伸出援手,借点儿钱成了常事。借容易,还却难。总会有一些人与他人构建虚假的友谊,打着友谊的名义借钱......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出现合同违约的时候,那么才有可能需要违约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是属于违约责任当中的一种,而并不是只有支付违约金一种......


·有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