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工伤认定做假怎么处罚?

单位工伤认定做假怎么处罚?一、社保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作为工伤证明材料的提交者,如果在提交证明材料是有作假行为,那么不仅会收到批评教育,甚至是罚款,严重还会被取消证明资格,如果,工伤赔偿的数额较大的话,人社部和法院还会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刑事责任,工伤认定要真实,不要作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装修合同丢了能打官司吗
      这是可以起诉的。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还必须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 ......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怎么确定竞业限制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之后,双方就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话,则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就......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1、工资、资金收入......


·怎样写不认定工伤报告?
      怎样写不认定工伤报告?一、怎样写不认定工伤报告?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受伤人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很重要)、医院的初诊报告。如果复诊......


·遗嘱继承中遗产要怎么分配
      遗嘱继承是相对于法定继承来说的,法定继承遗产程序的开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遗产也应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说,继承人......


·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
      一、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注册资本跟公司规模联系大吗
      注册资本跟公司规模联系大吗联系不大。“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


·刑事诉讼法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在刑事诉讼法中,我们经常看到某某事项需要多少天内完成,比如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要在十五天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遇到节假日,期间的计算可能......


·醉酒驾驶含量怎么判断?
      醉酒驾驶含量怎么判断?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酒精含量超标的,是醉驾行为也是犯罪行为。那么为了保护人民......


·重婚婚姻登记之后构成犯罪吗
      重婚婚姻登记之后构成犯罪吗事实婚姻之后只要没有解除婚姻后又在登记结婚的肯定是构成了重婚的罪名;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