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时怎么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离婚时怎么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解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其实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因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大打出手,毕竟此时双方都想要在离婚之后可以直接抚养孩子,彼此都不退让,这样就无法协议离婚,只能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时候,往往也会考虑到实际的情况,比如孩子的年龄、意愿,父母双方各自的抚养条件等等。通过对比,选出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也是抚养条件更好的一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拆房政策2023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拆房政策2023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具体补偿条文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可以分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原则按照(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具体内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具体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


·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什么
      一、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什么?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


·盗窃罪最高量刑处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有一个最高的量刑标准的,即法官在依法作出判决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但同时也不能超过《刑法》中关于此罪的最高量......


·法律规定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自然也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辞退就是解雇,不过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一定的步骤来,辞退员工也不例外。那么单位解雇员工的程序是怎样......


·诉讼保全标的物伤残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
      诉讼保全标的物伤残赔偿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诉讼保全标的物伤残赔偿金是可以要求支付的,财产保全标的诉讼标的一般是经济赔偿金,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


·需要把注册资本存进去银行吗?
      需要把注册资本存进去银行吗?一、需要把注册资本存进去银行吗?不需要把注册资本存进银行。公司注册资金是在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时存在公司的银行基......


·房价居高不下政府出台各种法规以防止炒房人哄抬房价,房价虽高也
      房价居高不下政府出台各种法规以防止炒房人哄抬房价,房价虽高也抵挡不住人们买房的热情和需求。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相关规定也有所不同,所以在安阳买......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计算?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对于商标这个概念,相信您都是知道的吧。一个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不同的企业对不同的商标有专用权,但企业可以将这种权利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