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资诈骗起诉状怎样写

在网络社交繁荣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已经开始成为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的温床。不少人遭受了网络诈骗,也有人在集资诈骗后把不法分子告上法庭。但是在起诉之前除了搜集证据之外,还要写起诉状,那么集资诈骗起诉状怎样写呢?的我们来告诉你。
   注意书写规范
   1、标题文书上部 正中写“民事起诉书”。
   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
   3、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先写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4、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5、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6、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7、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 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地址.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
  2、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
  3、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一旦有人遭受了网络集资诈骗,正常情况下会选择报警,或者联系记者,把自己的被骗经过作为案例进行新闻报导。但是如果上了法庭,那么集资诈骗起诉状一定要写清楚发生的原因及详细经过,便于法官断案,追回自己应有的财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中间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很多公司通过集资来进行扩大自己的规模,正常的集资活动是合法的,投资者可以得到一定的收益,但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集资......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流程
      夫妻离婚后,除了要确定对孩子的抚养权,还涉及到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孩子上户口或户口迁移,关系到孩子未来的生活和教育。有些夫妻会起诉争夺孩子......


·赠与合同的特征包括什么
      赠与合同的特征包括什么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取得该财产的......


·送钱没有证据可以举报吗
      可以,但是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而已。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


·一,法律上老人立遗嘱如何公证
      一,法律上老人立遗嘱如何公证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


·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什么?
      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


·一、经济诉讼误工费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经济诉讼误工费需要提供什么证据?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收入也随之增加。对于收入比较高的人来说,如果除去支出后还有较大的资金闲置的话,就会考虑再投......


·房屋买卖定金多少?
      租房交押金,买房交定金,这是实践中常见的现象。为什么要收定金呢?因为开发商为了防止出现定房不买房的情况,那么房屋买卖定金多少呢?这是很多人都想......


·工伤认定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只有在遇到工伤以后才会向社保局提出申请的,所以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者根本就不会接触到社保局工伤认定的这一事项。因此,员工本......


·一、先抵押后出租破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先抵押后出租破买卖不破租赁吗?可以打破的,即“先抵后租”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