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前夫再婚变更抚养权可以申请吗?

前夫再婚变更抚养权可以申请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在上述四条范围内是被允许的,但也有法官根据事实情况衡量的特殊情况。当然,在起诉之前和前任协商是更好的处理方法,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上诉。但再婚不是变更抚养权的原因,如果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对方也没有过错,那么成功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划分标准是怎样的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均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两种证据拥有不一样的作用,对于案件的发展和侦破具有很大的助力。一般来......


·无证驾驶是刑事责任吗?
      无证驾驶是刑事责任吗无证驾驶目前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于无证驾驶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及到刑事处罚的。当然,若是无......


·没能力请律师法院会指派律师吗
      需要看案件性质。民事诉讼,法院不负责指派律师,当事人自己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告人是未成年、聋哑人的,法院应当通......


·未上工伤保险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未上工伤保险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一、未上工伤保险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未上工伤保险确认是工伤的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各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打人轻伤量刑是怎样的?
      在打人的情况本身就会存在一个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此时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那么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要是打人造成对方轻伤的话,......


·网贷多了还不上怎么办?
      由于不少人在生活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且由于银行的贷款门槛是比较高的,故而不少人会选择贷款利率比较高的网贷,甚至有些人会选择高利贷......


·肥东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肥东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肥东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例外是什么?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例外是什么遗失物品的情况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人们的生活节奏非常快,做事情的话会比较匆忙,在这种环境下就容易丢三落......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各地主管土地的相关行政单位的工作任务其实是非常繁重的,因为国家就要求必须要做到对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在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基础下,国家土地单位......


·犯罪分子贩毒多少构成死刑
      贩毒多少构成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轻微伤住院花两万法院判几千
      人身伤害的赔付标准具体需要根据伤情和事故责任划分来看,赔偿标准也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同地区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