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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二、甲乙双方确认同居期间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的财产保持不变。
  
  三、甲乙双方确认同居期间双方没有共同债权,也没有共同债务存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四、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甲乙双方非法同居期间的非婚生女儿 (出生日期: )归甲方抚养,乙方愿意承担女儿的抚养费,标准为每月 元(大写人民币: ),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其余一切费用由甲方独自承担,甲方不得另行再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五、乙方享有随时探视女儿的权利,乙方探望女儿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同时,甲方也要信守承诺,保证乙方对女儿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六、甲方在抚养女儿 成长过程中应尽职尽责,确保其人生安全,并不得有故意伤害、虐待、辱骂等影响其成长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或提出控告。
  
  七、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及其家人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否则,受干扰一方有权采取报警、提起控告、正当防卫等措施,且干扰方每次须赔偿被干扰方伍万元人民币。
  
  八、双方确认,上述协议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愿意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时间: 时间: 时间:
  
  综上所述,非法同居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不仅是不被接受而且如果触犯了道德以及法律上的基本规定还会被处罚的,但是非法同居尽管违法却在关系中还有可以受到保护的公民的财产利益,所以通过写协议的方式将财产分割时比较理性和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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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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