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

关于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
  
  一、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
  
  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
  
  1、共同犯罪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A.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
  
  【提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
  
  ①经审查:
  
  A、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
  
  B、死亡的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
  
  ②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
  
  B、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
  
  (1)第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
  
  A、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
  
  B、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2)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
  
  A、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B、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二、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当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1)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2)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3)在侦查、审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
  
  (4)上诉、抗诉是否提出新的事实、证据;
  
  (5)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情况;
  
  (6)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采纳情况;
  
  (7)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适当;
  
  (8)第一审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律师提示】
  
  ①全面审查方式:
  
  A、对案卷材料程序性审查;
  
  B、对案件实体性审查。
  
  ②对附带民事上诉案件:
  
  A、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B、仅有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刑事部分不能成为二审判决对象。
  
  ③全面审理原则:
  
  A、全面审理范围包括刑事部分、民事部分、上诉、抗诉涉及、未涉及部分、事实部分、法律部分、实体法、程序法适用。
  
  B、共同犯罪案件的全案审理。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
  
  第三百一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
  
  第三百一十一条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三百一十二条 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第三百一十四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第三百一十五条 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当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一)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二)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三)在侦查、审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
  
  (四)上诉、抗诉是否提出新的事实、证据;
  
  (五)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情况;
  
  (六)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采纳情况;
  
  (七)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适当;
  
  (八)第一审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我国的庭审制度是二审终审,所以会有上诉,然后上级法院作出发回重审,或者是原审法院对于原来的案件进行再审的决定,在上诉抗诉中,对一审案件要全面审查。不会因为是上诉等受到影响,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被告人死亡的,应该停止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安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如果不能合理解决,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造成赔偿纠纷。那么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赔偿依据又是什么呢?今天......


·寻衅滋事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寻衅滋事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年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


·交通拖车在上面情况下可以进行?
      交通拖车就是交警把个人的停留在道路上的车给拖走,在法律上对于交警哪些可以拖车的行为情况有着明确规定。首先是妨碍了交通路况的车帘肯定是会被拖走......


·因法律执行工作失误适用法律错误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因法律执行工作失误适用法律错误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因法院执行工作失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


·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履行如下的义务:  一、存货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数量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方式和支付......


·什么案件有两个或多个诉讼标的?
      什么案件有两个或多个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诉讼构成的要素之一,是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


·买卖合同起草要件有哪些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特别常见的契约方式,合同上有双方达成的一些条约和制约条件,合同双方互相制约和合作,最后达成合作共赢的局面,但是一份优秀的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是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刑法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法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刑法》规定公安机关需要在一个月左右完成移送审查起诉的工作,《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


·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
      一些医院管理水平不高,医护人员业务素质差,这样就容易发生医疗过失,导致患者发生新的人身伤害。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患者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