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公证的情形?

一、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二、房产公证要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在对房产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当事人在签订了相应的协议之后,往往还会办理公证,这样做往往是为了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当然有些情况下只有公证了之后才会生效。不过,我们也要注意,一些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房产登记公证的,具体的情况上文中也为您进行了列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不行,离婚以后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1.采用竞价的方式需要取得双方的同意,一旦一方不同意,则就不能采取该手段。2.竞价时需要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以防后......


·遗弃罪的构成判几年,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实施遗弃罪的,不仅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范,且有违公序良俗原则,法律规范对此类情形是会严加处罚的。立法机关制定相关规定的目的在于减少甚至减少此类......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随着网络的进步,网络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那么你对网络著作权了解多少呢?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人生在世,都逃不过生老病死,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谁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情,但是,当我们遇......


·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
      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


·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每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如果是违反交通法律法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每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如果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会导致扣分或者是罚金,逆向行驶就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这个时候就会被交通管理部分......


·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 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
      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总会增加一条风险条款“违约金”以便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这是为了保障守约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