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四、夫妻感情未破裂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建议双方不要轻易的选择离婚,如果感情的确不在,婚姻也已名存实亡,可以放手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在离婚的时候也要注意上述四种情况,若存在其中之一,那一般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当然这仅仅限于诉讼方式下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在刑事诉讼法中,我们经常看到某某事项需要多少天内完成,比如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要在十五天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遇到节假日,期间的计算可能......


·二手平台上买到假货,可以退一赔三吗?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


·贩毒案的审查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些人为了获得大量的财产,就去贩毒。但我国是严厉禁止贩毒,贩毒者是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贩毒案的审查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


·机动车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机动车是人们普遍使用的代步工具,由于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属于污染物,因此,环境保护部门对于机动车必须要公开环保信......


·正常离职如何处理社保关系?
      正常离职如何处理社保关系?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


·公司和个人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公司和个人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纵容什么处罚?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纵容什么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纵容的处罚是按照危险驾驶罪来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


·工作失误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员工?
      工作失误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员工?一、工作失误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通知员工的方式和时间也不一样。公司经济性裁员,......


·一、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
      一、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


·被判拘役缓刑对婚姻有影响吗?
      被判拘役缓刑对婚姻有影响吗?对婚姻没有任何影响,婚姻的情况可以由双方协商认定,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另外,缓刑期间可以结婚的。缓刑,......


·人死了征地补偿款有吗?
      人死了征地补偿款有吗?一、人死了征地补偿款有吗?已经死亡的人,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其土地已由家属继承了,土地赔偿也归家属了。二、征地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