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外》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外》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一)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级至四级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
  
  条件之一:
  
  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2、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什么是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在工伤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里面,其实也要区分一下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是多少。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实只有在给劳动者造成了5-10级,那么具体的赔偿项目里面才会包括这一项。而实际可以领取多少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还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


·有哪些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有哪些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在这个信息社会,政府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信息资源,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保障老百姓的知......


·软件著作权保护年限规定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保护年限规定是什么?软件著作权保护年限规定是全体人员在活着的时候的所有的时间,还有就是死亡之后的50年内还有一定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本身......


·刑诉法逮捕后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如果触犯了法律,经过证据的搜集和法院的定罪后,是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的。逮捕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进行规范的。那么,刑诉法逮捕后执行的程序是......


·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是否会被撤销?
      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是否会被撤销?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一)监视居住......


·交通事故遇到恶意欺诈该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这里的赔偿就包括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赔偿。但通常都是造......


·虽然在以前也一直受到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
      虽然在以前也一直受到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但是有两个孩子的家庭还是比较普遍的。肯定父母要悉心抚养着两个孩子长大成人的话,所付出的精力和代......


·职务发明如何确定发明人
      职务发明如何确定发明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是职工本人,职务发明人、设计人享有下列权利:1、职务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什么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什么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什么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


·一、兼职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兼职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


·怎么确定公司注册资本?
      怎么确定公司注册资本?确定公司注册资本是根据公司的不同的性质类型来进行确定的,根据相关公司的性质来进行相关判断。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