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二、口头遗嘱是什么意思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的方式之遗嘱,由于具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等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予以严格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对于不同形式的遗嘱,其实在订立之后要想生效,那必须要满足规定的要件,否则的话即使订立了遗嘱,实际也不会得到执行。而对于口头遗嘱,一般是在情况危急的关头下订立的,此时也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才行。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人是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这点内容上文也做出了介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过节费的个税需要进行交吗?
      过节费的个税需要进行交吗?过节费个人所得税是应该缴纳的,税务部门明确规定过节费属于奖金应当纳税。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层次......


·后续治疗的司法鉴定有什么规定
      司法鉴定的时候通常都是就受害人当时所受的人身伤害进行鉴定,但是有些人身伤害造成的结果是持续性的,往往需要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治疗才可以恢复健康......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当今社会,员工辛辛苦苦的为公司的未来而努力工作,可是,也会遇到那种不良老板不支付员工的薪酬。这个时候,员工就......


·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是否会被判刑?
      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刑事拘留是否会被判刑?当一个人被刑事拘留时,往往被强制限制了人身自由。无论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判......


·停薪留职社保是否需要继续缴纳?
      停薪留职社保是否需要继续缴纳?一、停薪留职社保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停薪留职还要交社保费吗?停薪留职按原标准继续缴纳社保。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


·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只要有闯红灯的行为,其实都是会进行处罚的。而很多时候我们也把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称之为处理,其中自然对机动车闯......


·不赡养老人会被判刑坐牢吗
      一、不赡养老人会被判刑坐牢吗《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侵权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侵权赔偿的原则有哪些一、侵权赔偿的原则是什么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


·遗忘物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遗忘物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有丢过东西的经历,有时是个小东西,所以不找回来也无所谓,但是有些贵重的物品,人们就会很后悔自己......


·如果在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如何处理?
      如果在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如何处理?如果在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处理方式是需要对用人单位的工作进行一定的经济方面的赔偿,在用人单位的那一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