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拖欠员工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

拖欠员工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二、拖欠工资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如果雇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本来有能力 支付却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在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在天津市,恶意拖欠工资总额达到5万元,即为“数 额较大”。三、遭遇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遇到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建议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够证实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支付工资的线索和材料,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取证。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发有关法律文书责令雇主支付劳动报酬后,若其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人力社保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哪些不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无论是拖欠工资的行为还是克扣工资的行为,其实在我国都是不允许的,因为这些行为都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遇到单位有这些行为的,也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来追索自己的劳动报酬。除了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外,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案件要请律师吗
      刑事诉讼中,很有可能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而一旦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后,对行为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很多人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辩护,那实......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


·家属被判终身监禁有没有探视权
      家属被判终身监禁有没有探视权一、家属被判终身监禁有没有探视权?家属可以探视,终身监禁是限制人身自由接受劳动改造不代表剥夺亲人探视和犯人被探......


·第一继承权理所当然就是当有效财产的主人死后
      第一继承权理所当然就是当有效财产的主人死后,那个第一顺序能通过合法途径继承遗产的人所拥有的权利。那主要有哪些人(这里主要是与拥有第二顺序继承权......


·一、起诉营运车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起诉营运车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起诉营运车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


·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想要开办起来,必须要有法人代表,这个法人不一定是这个公司的老板,也不一定有股份或者权利,只不过是挂名而已,就好像傀儡一样,......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监管方是谁?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监管方是谁?一、什么是契约型私募基金?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指专门的投资机构(银行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


·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应怎样办理的
      一、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应怎样办理的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采纳了一定程度上的授权资本制,即允许公司成立时股东只实际缴付一定比例的......


·国家的各个省市对于社会保险的福利待遇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方式
      国家的各个省市对于社会保险的福利待遇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方式,最明显的就是体现在了社保上,那么如果涉及到社保补缴的流程的话,河南省郑州市的补缴流......


·员工入职体检不合格怎么办?
      员工入职体检不合格怎么办?入职体检是正常程序;健康是工作的保证。一方面,企业应该要岗位必须具备的身体健康的要求明确告知应聘人员,告知哪些疾病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