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涉嫌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

一、涉嫌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二)构成本罪以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至5000元为起点。未达此数额标准的敲诈勒索行为,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三)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威胁、要挟,是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或者是为了索回自己的债务,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四)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
  
  二、涉嫌敲诈勒索可以取保候审吗
  
  被刑事拘留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逮捕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刑事拘留期间不能办理取保候审,被逮捕的可以有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对于敲诈勒索罪,其实也是有数额方面的规定,也就是说实际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或者符合法定情节的,那么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此罪。否则的话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这个时候给予敲诈勒索之人的处罚就属于治安方面的处罚,而不再是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在我国,无论是建设商品房还是其他娱乐与教育等设施,使用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不同,但无......


·一、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是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


·开发商一房多卖涉嫌诈骗
      开发商一房多卖涉嫌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


·如何判定贩毒情节严重情况
      当今社会毒品已经成为了世界公认的四大公害之一。在我国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了知法不懂法,懂法不守法的问题。尤其......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


·醉驾本身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一般如果醉驾被执法人员发现或醉驾发
      醉驾本身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一般如果醉驾被执法人员发现或醉驾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醉驾的驾驶员都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但是丈夫醉驾妻子车主又关系到妻子......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大环境不佳的时候,会有大批中小企业因为资不抵债而选择破产倒闭。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受理破......


·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金怎么计算
      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金怎么计算一、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金怎么计算没签劳动合同被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的,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


·教师掌掴学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教师掌掴学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教师掌掴学生造成严重情况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教师不能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实施其他侮辱......


·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江西省征地土地补偿费仍划分为13个等级31个片区。一级土地补偿费65600元/亩,二级土地补偿费63500元/亩,三级土地补偿费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