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认定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认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和受贿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和受贿罪。因此在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时,需注意该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首先,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其次,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要求行为人拥有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而且行为人不能说明、司法机关又不能查明其来源的即可。也就是说,行为人拥有的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既可能是来自于贪污、受贿,也可能是来自于走私、贩毒、盗窃、诈骗等等行为,这些都不影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首先,行为人拥有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而且差额巨大。其次,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拥有的财产或支出与合法收入之间巨大差额的来源及其合法性。(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此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立案要求,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另外,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往往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如果我们不慎涉及到这方面的犯罪,还是最好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他们才能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法律视角为我们对症下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打借条有法律成效2023
      怎么打借条有法律成效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包括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等三个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审理阶段中,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不同的。那到底刑事案件审......


·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请求的过程当中,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调解这是属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一个必然步骤,而且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所以才导致大多......


·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经研究,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与其所依附的......


·互联网加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有哪些?
      如今在网络环境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着多种多样的选择,这些新的途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中小企业需要对网络融资途径进行全面了解......


·公司无法随意辞退员工吗?
      公司无法随意辞退员工吗?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解除,一种是违法解除。不知你遇到了那种。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近年来,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制。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股权结构......


·遗嘱公证还需继承权公证吗?
      遗嘱公证还需继承权公证吗?办了遗嘱公证还要办继复承公证。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生前立下遗嘱,再拿着遗嘱和身份证,制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


·买房土地使用权30年到期可以续期吗?
      一、买房土地使用权30年到期可以续期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


·宅基地户主去世怎么办?
      一、宅基地户主去世怎么办?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