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当今社会中出现的离婚夫妻也是越来越多,为了确保双方在离婚时的权益不受到伤害,都会在离婚时先进行协商才会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在对婚内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方面产生了纠纷,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起诉离婚时也要先按照实际情况先书写一份起诉书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近几年,天津市城市建设速度非常快,市区一些破旧小区被拆迁,
      最近几年,天津市城市建设速度非常快,市区一些破旧小区被拆迁,一些房东被安置到定向安置房中。由于天津市商品房的价格比较高,一些买不起房的人就想......


·警辅人员是帮助公关机关或者是警察进行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违
      警辅人员是帮助公关机关或者是警察进行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种岗位,警辅人员不算是警察,所以不享受警察的工资福利待遇,那么警辅人员......


·成立犯罪预备怎么判决?
      成立犯罪预备怎么判决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


·无证驾驶铲车怎么样处罚?
      铲车无证驾驶罚2000元以下,拘留15天。无证驾驶铲车,行驶途中被交警查扣,可以给予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行政拘留15天以内的并处。铲车作为特种......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整容植皮费可列入......


·我国的劳动争议是如何处理的?
      我国的劳动争议是如何处理的?一、我国的劳动争议是如何处理的?1.协商(和解)(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


·取保后多久移送审查起诉?
      一、取保后多久移送审查起诉?取保后两个月左右移送审查起诉,只要案件侦查结束,办案机关认为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构成犯罪,便应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协议离婚需带证件有哪些,夫妻离婚要准备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夫妻协商好相关事项,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带上相应的身份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离婚需带......


·法定要式合同有哪些
      法定要式合同有哪些在创业的过程避免不了的便是合作,要想在合作中不因为利益而产生纠纷,就需要制定合同,那么何为法定要式合同,那些是要式合同,签......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


·新三板分红是否要缴税
      新三板未分配利润送红股需要缴税。分红和送股都需要交税送股,是一种分红,是当期利润的一种分配。分红分为红利和红股,对于分红个人需要交纳所得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