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只有交强险的车出事故赔偿多少?


  一、只有交强险的车出事故赔偿多少?
  
  
  1. 当发生单方事故时,自身车辆有损失或人员受伤时,交强险不赔。
  
  
  2. 当发生双方事故时,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
  
  
  交强险包含: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第三人责任强制险是指为了保护行人、其他车辆驾驶人等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的责任人无力赔偿受害人而强制要求机动车预先交纳的保险费。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上述相关费用。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虽然说国家要求每个司机都购买交强险是为了保障事故后的经济赔偿问题,但是并不是说交强险就是万能可以保护任何情况下的车辆经济损失的,所以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实际还需要面对很多的风险,尤其是只有本车有损伤的时候是不能获赔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揭买房的第一步就是需要当事人到银行贷款,可是有的时候,当事
      按揭买房的第一步就是需要当事人到银行贷款,可是有的时候,当事人可能因为工作或者其他的原因,在买房交首付,甚至是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都......


·抢夺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


·农村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大棚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


·不满足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人主休资格举报会被受理吗?
      不满足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人主休资格举报会被受理吗?不满足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人主休资格的举报不会被受理,若是满足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人主休资格,此时......


·公司股权转让代办价格及所需材料
      公司股权转让代办价格及所需材料公司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方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股权变更需要征求其......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的情形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


·广义中工程质量是什么?
      广义中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广义中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工程质量分为广义和侠义,包含的问题和关键点很多,能够影响质量的因素也很多。各个环节质量......


·遗嘱公证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遗嘱公证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同属于夫妻财产中的一部分,通常说到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此时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


·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现在很多合同都有先后履行顺序之分,如果先履行合同的一......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无罪的辩护,当然在具体需要书写辩护词的时候,写的肯定也就是寻衅滋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