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时间规定

时间规定
  
  
  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
  
  
  探望权是一项立法权利。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亲权的一种体现。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
  
  
  由于探望权的行使,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及子女的利益。修订后的《婚姻法》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婚姻法》在确定探望权的行使问题上,确立了当事人协议与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立了“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
  
  
  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探望权的行使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协议可在法庭外进行,也可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当事人协议,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对自己和子女生活实际状况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也容易执行。
  
  
  二、法律条文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对于子女的探视权问题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是由父母双方商议而定,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就由法院酌情而定,一般会是一周一次或者两次左右,父母离婚与子女无关,所有父母双方对于探视权方面最好都退一步这样对子女更有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可以增加新内容吗
      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提......


·一、买房子资金监管的概念是什么?
      一、买房子资金监管的概念是什么?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哪些主体错误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哪些主体错误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或其上级工会组......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由哪个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由哪个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


·法律法规对隐名股东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法律法规对隐名股东的规定内容有哪些?1、隐名投资人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投资人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


·医疗过错鉴定事项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事项程序是什么医疗过错不管是主观或是过失,有些时候可能就会因为医疗过错给患者带来灭顶之灾。但是,在发生医疗过错以后,患者和医院......


·吸毒处理后多久能考驾照
      吸毒处理后多久能考驾照一、吸毒处理后多久能考驾照三年内没有吸毒记录可以考驾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要支付违约金吗?要支付违约金的,因为出租方出现了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此时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什么是强制执行提出合同撤销权?
      什么是强制执行提出合同撤销权?一、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去新的工作岗位必须要离职证,即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