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汽车交强保险事故后能赔偿多少


  一、汽车交强保险事故后能赔偿多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而《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规定了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的责任限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可以看到,被保险人有责任,要赔偿的限额,最高为12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要赔偿的限额,最高为12100元。
  
  
  二、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您要知道,汽车交强险设定的有最高赔偿限额,但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不是按照这一数值直接去履行赔付义务的,在小型的交通事故当中,整体的财产损失很有可能也没有超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可假如,实际损失已经高达几十万元,那交强险履行了自己的赔付义务以后就没有任何的责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回迁房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所有的回迁房都属于小产权性质的房子
      回迁房并不像您想的那样,所有的回迁房都属于小产权性质的房子。有些时候开发商所修建的楼盘当中包括有一些回迁房,其本身性质和商品房都是一样的。不......


·办理刑事案件回避情况有哪些
      办理刑事案件回避情况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


·个人转让著作权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个人转让著作权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个人转让著作权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营改增后继续免征增值税。对于个人转让著作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免征增......


·一、交通事故8级伤护理期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8级伤护理期时间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8级伤护理期时间规定是在医院你需要护工来帮助自己完成一定的治疗的话,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


·刑事裁定和刑事判决的区别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法官经过审理对案件作出处理的,有些时候是进行的判决,但有些时候做出的确实裁定。那到底什么是刑事裁定呢?而这里的刑事裁定与刑事判决......


·关于级别管辖诉讼标的额的划分是怎样的?
      关于级别管辖诉讼标的额的划分是怎样的?关于级别管辖诉讼标的额划分主要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规定?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包括很多分部工程,如土方工程、绿化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和地面工程等。每个分部工程应用的工序和工种......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


·商标侵权的责任有哪些,侵犯商标有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的责任有哪些,侵犯商标有什么责任一、商标侵权的责任有哪些(一)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商标侵权属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依民法及商标法......


·刑事案件起诉环节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起诉环节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起诉阶段,即审查起诉阶段,主要就是案件进入检察院,这阶段检察院开始介入了解调查案情,也会对犯罪嫌疑人......


·一、离婚时未对共同财产处置怎么办?
      一、离婚时未对共同财产处置怎么办?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