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此类问题的解决是有关法律的要求即使自己不能进行一定的法律约束,都会给事件造成直接的影响,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自己应该积极的准备,这样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重要的实际作用,另一方面就要依据所属企业的相关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山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是怎样的
      山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


·犯罪既遂和未遂是什么意思?
      一、犯罪既遂和未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既遂和未遂是犯罪行为进展的状态,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危害行为......


·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的。不过需要......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可以吗?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可以吗?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六条,国家机关、......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我们国家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我们国家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于此相反的是,我国的环境却在不断的恶化。这种情况无论是谁都不愿意看到。所以加强......


·城市的私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城市的私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城市的私房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规定有:1.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可实际控制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并可通过使用该土地......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内容是什么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内容是什么一、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和各地的探索情况,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
      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严格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工程,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和验收,因为建筑工程......


·新个税单位能查到兼职吗
      不能,兼职合同不能联网。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


·离婚的过失方财产分割少的情况有几种(一)重婚的;
      离婚的过失方财产分割少的情况有几种(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我......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员工实习期间就和员工签订专门的实习合同。实习合同和员工正常的劳动合同肯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