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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警察见死不救怎么处罚

在我国警察见死不救怎么处罚?
  
  
  警察见死不救会面临起诉。我国《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作为警察如果不尽到职责,其面临最严重的起诉就将是故意杀人。因为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明知可能导致死亡的结果而放任不管属于间接或故意杀人。在以往各地审理类似案件时,曾有将普通公民见死不救按故意杀人罪判处的案例。放到警察见死不救的事件上,警察作为负有特定义务的群体,救人是他们的法定职责,因不履行职责导致他人死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普通公民见死不救都能被法律严惩,警察见死不救更有必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从重惩处才能以儆效尤。
  
  
  警察违法,不管是否是在执行公务中,因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其权力大,同时义务也大。
  
  
  《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这条可没有规定“在执行公务中”,救人属于警察法定义务)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见死不救,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二是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
  
  
  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行为人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例如,张三抱着邻居的五岁小孩出去玩耍,小孩掉进粪坑里,张三嫌脏而不救导致小孩溺亡,那张三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按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又如嫖客到卖淫场所嫖娼时突发心脏病,妓女不救,也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对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如大街上李四被撞了,求路人张三救他,张三扬长而去,李四因没有得到求助而死亡,那张三不构成犯罪。又如张三去一荒山上打猎,发现一弃婴,明知不救弃婴会死亡,张三没救,也不构成犯罪。
  
  
  在某些负有特定义务或先义务的情况下,不作为(包括见死不救)也能构成犯罪行为。如甲带邻居小孩出去游泳,甲在会游泳的情况下,放任小孩溺水死亡,构成过失杀人罪;但若甲为路人的话,见死不救,就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综述,在面临危难情况下普通公民在有能力自保的情况下联系警方后可以伸出援手,如果没有把握请及时联系警方后注意自身安全。警察在遇见面临危难的群众时要及时联系同事并立即伸出援手,保障群众安全。如果遇见警察见死不救的情况可以去警署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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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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