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8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即使同处上海市,如果都是因为工伤死亡的话也不一定最终获得的赔偿标准就都是完全一样的,但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一共就是以上这三种了。上海每个不同区域的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肯定也有一定的差异,在申领工伤死亡赔偿的时候,还是得结合自己家庭的状况和去世职工的工资等综合因素来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是几份
      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是几份一、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时,只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延期举证申请书即可。二、最高人......


·公司法人基本类型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基本类型包括哪些?法人并不是一种人,而是一个社会组织。公司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财产,代表公司行使权利义务的企业组织。那么公司法......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也是可以构成工伤的,即特殊的工伤情况——交通事故工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两方......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是可以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改造的,这种行为简称为公司改制。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


·如何打房屋买卖官司
      如何打房屋买卖官司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


·离婚时有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时有财产需要公证吗?离婚时有财产并不一定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


·商品房预售的五证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的五证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


·离婚时房产分割律师费是多少
      离婚诉讼经常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分割关系到大额的财产,许多当事人在诉讼时对于要不要委托律师犹豫不决,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对于律师费心里没......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包括什么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包括什么一、商品房认购书会有哪些陷阱(一)开发商在给买受人提供的认购协议书中,一般对预售商品房描述不清,没有将对买受人的......


·民事诉讼举证期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举证期是多长时间?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