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遇到强征强拆应该怎么办?

遇到强征强拆应该怎么办?
  
  一、遇到强征强拆应该怎么办?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二、被强征土地合法性的判定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根据面积和性质需要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因公共利益征收不愿意可以依法强制征收。但是如果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普通的商业开发,双方关于补偿的价格没有谈妥,可以拒绝。比如修公路、铁路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工程,可以依法强征。而私人的商品房开发可以决绝。
  
  三、正规的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4、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在电视新闻报道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钉子户的状况,但是很多当地的政府仍然进行强拆强征,因此引发了许多人跳楼自杀的事件,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冷静的对待,不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比如说首先需要核查这个征收的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注册资本含技术入股是否可以
      注册资本含技术入股是否可以?可以用技术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法院举报公司偷税漏税需要哪些证据?
      法院举报公司偷税漏税需要哪些证据?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


·公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
      公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一、公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


·办理产权过户登记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办理产权过户登记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哪些?(1)通知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2)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


·事后抢劫的当场性如何判定
      我国法律中,一个罪名的成立是需要很多条件来确认的,比如“当场性”是我国关于事后抢劫罪成立的一个必要的条件。事后抢劫的当场性也成为该罪名是否成......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拆借资金一般适用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此时往往就是用这家公司的资金,借给另一家公司。这样做虽然可以缓解借款公......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公司搬迁须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一般对于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


·对容易变质无主物品的处理的法律规定
      对容易变质无主物品的处理的法律规定对于无主物的认定,需要经过谨慎的辨别。一般说来,凡是在垃圾桶内的物品都可以视为无主物。若丢弃后又捡回,可以......


·有家暴的婚姻怎么处理离婚?
      在存在家暴的婚姻中,女方可以和男方协议离婚或者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一般是更节省社会资源的,所以如果双方能......


·青岛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
      青岛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青岛工伤工资待遇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抢劫犯如何判刑,抢劫犯怎样量刑处罚
      抢劫罪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财产犯罪,而且行为人实施抢劫不但会侵害财产权,还可能侵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对于抢劫犯如何判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