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房产过户的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以上就是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费类:1、登记费;2、交易手续费;3、工本费。
  
  二、税类:1、契税;2、印花税。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算,手续费是多少?
  
  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算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具体要根据房产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下面提供离婚房产过户费的计算方法及手续费多少的解答。
  
  一、税类:
  
  1、契税: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2、印花税:房地产权属证书每本5元。
  
  二、费类: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每件550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按每套房屋40元交纳登记费。
  
  2、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地产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4、土地登记费(图纸资料费)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个人因离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
      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一、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赔偿是不会被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


·父母离婚成年子女能分财产吗?
      父母离婚成年子女能分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


·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判刑吗?
      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判刑吗?一、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判刑吗?(一)解除取保候审后可能的处罚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房产的可以通过其它的财产进行偿还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


·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盐城征地有自己的补偿标准,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地区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况且征地补偿标准还有根据知道的土地类型来......


·母公司用注册资本注册子公司吗?
      一、母公司用注册资本注册子公司吗注册一个子公司与注册一个独立公司是一样的.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


·嫖娼拘留多长时间 嫖娼属于犯罪吗
      一、嫖娼拘留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


·共同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规范是什么?
      共同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规范是什么?共同作品的著作权行驶规范根据作品的类型不同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关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力行使规范,......


·职务犯罪法院办案期限怎样的
      职务犯罪法院办案期限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


·孩子的监护人去哪里变更?
      孩子的监护人去哪里变更?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


·行政机关哪些情况终结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哪些情况终结强制执行一、行政机关哪些情况终结强制执行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公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