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转让方式
  
  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三、二种转让方式分别适用的范围
  
  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
  
  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③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④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不属于上述须以公开方式转让范围的,可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股东登记手册》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组成成份,若无法证明该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则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综上所述,房地产所附带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的时候必须要求当事人持有正规的证件作为最基本的材料,否则在转让过户的程序中会因为缺少证明文件而被相关部门拒绝,同时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签订相关转让协议的时候也必须自行检查对方是否有证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当今这个社会,质量通常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建设工程来
      在当今这个社会,质量通常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建设工程来说质量也是人们比较重视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建设工程的质量产生了很多纠纷。那......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建筑工程涉及到施工人员多、工序复杂、工期长,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的话,就容易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严重......


·如何解析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例?
      如何解析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例?资产管理计划或私募基金投资者200人上限1、法律规定200人上限规则,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的时候,用人单位可能出于实际生产的需要,会要求员工在休息休
      有的时候,用人单位可能出于实际生产的需要,会要求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到单位加班加点赶工,这毕竟是占用了员工休息的时间,对其休息权造成了一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内容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打架派出所拘留多久2023
      打架派出所拘留多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天,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为7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14天。......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怎么办理?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怎么办理?一、公司法人变更如何代办,法人变更流程1、先登陆www.hd315.gov.cn,点击“工商登记”,进入变更登记,提交新的法人相关......


·混凝土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止是什么
      混凝土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止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定义是: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一、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维护个人名誉权普通人怎么起诉
      维护个人名誉权普通人怎么起诉一、维护个人名誉权普通人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处罚
      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处罚一、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人,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法律规定:(一)《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